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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
譯文:
不崇尚賢能,世人就不會爭奪功名。
另譯:
不崇尚賢能之士,才能使世人停止爭鬥。
◎老子認為,世間智愚貴賤的區別,皆因智者、賢者執著其高人一等,社會崇尚富貴權位,致使貧富懸殊,賢愚異路。老子認為,這些人為的差別,正是一切禍亂的起源。若想恢復平治,則須返回道始,重歸萬物齊平之狀。
◎傳統教育強調施教者與受教者間有上下之別,以建立施教者權威為教學基礎,忽視受教者的心理與需要。若依老子的想法,教育者在啟發引導的同時,和受教者打成一片,不分尊卑,才能產生好的效果。
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
譯文:
不看重珍奇財寶,才能使世人不去偷盜。
不見可欲(欲,慾望。可欲,可引起人慾望之物),使民心不亂。
譯文:
遠離物慾(不讓外物誘發邪情私慾),方能使人心平靜安穩。
◎人應該主宰自己的物欲,只有如此才能不迷失於物欲之中,才是真正的自由(心靈自由)。
◎當自身定力不夠時,遠離躲避誘惑,也不失為一種智慧。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譯文:
所以,聖人治理天下,是放空人民的心(使他們內心謙卑),使人民肚腹飽足,使人民血氣淡化,使人民強筋健骨。
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譯文:
讓人們常處於不刻意求知、無所欲的狀態。那麼即使有賣弄智慧的人,也不能胡作非為了。
為無為,則無不治。
譯文:
遵從「無為」之道,則天下沒有不太平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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