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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
第三十六章 1 將欲歙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廢之,必故興之。將 欲取之,必故與之。是謂微明。 2 柔弱勝剛強。 3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譯文 1 要收斂的,必先張馳一下。要削弱的,必先加強一下。要廢棄的,必先興起一會 兒。要奪取的,必先讓與一點兒。這是微妙的亮光。 2 柔弱的勝於剛強的。 3 魚不能離開水(而上岸),國家的主權和勢能也無法(離開道)向人展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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