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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月花3.6萬 負擔減半

 

2015年06月05日
 

一大福音
行政院《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規劃,每月繳交百餘元保費,家中有重度失能者將可獲兩萬一千餘元補助或最高九十三小時照顧服務。新北市雙連安養中心執行長蔡芳文說,院內有插鼻管或導尿管的老人,每月費用約三萬六千元,保險補助兩萬一千元,可減輕民眾逾半負擔,對失能家庭有「很大的幫助」;但他也提醒,養護機構住有不少失智但未失能的老人,應將這些家庭納入補貼對象,否則恐成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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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多培訓照顧員

台中曾小姐現與母親日夜輪班照顧癱瘓的弟弟,她說,未來若能申請照顧服務,減輕母女倆經濟、體力負擔,對失能家庭有很大幫助。家住屏東、六十歲的阿慧每月只靠低收入戶津貼八千兩百元過活,無力負擔每月一萬五千元的安養中心費用,只好把癱瘓的父親接回家照顧;阿慧說,若有兩萬多補助,就可送父親去安養中心了。
但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政府發錢給失能家庭的方式「很奇怪」,應透過保險買專業服務,而不是直接把錢給失能家庭,這些錢恐成個人生活費,老人未必能得到照顧。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秘書長翟文英說,全台合格照顧服務人員近三萬人,還是不夠,政府應持續培訓。記者王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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