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語錄

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禮記》)

【白話】用禮義引導人心,用音樂調和人情,用政令統一人們的行為,用刑罰防止人們的邪惡。禮儀、音樂、刑罰、政令,它們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都是要使民同心(合乎道德),而實現天下大治的理想。

【感想】為政者,「禮樂刑政」四者不可偏廢,每者之目的是使社會有道德、人民能同心。今日台灣為政者不以禮義導人心,製造社會對立,刑法不能公正,將使社會價值崩解,人民沒有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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