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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新級距 同步訂於7月實施

  越辦處近期將公告 契約依規定填寫

  新的勞、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日前業經行政院核定並公告,且同步訂於7月1日起實施。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擬於近期將發布公告,提醒仲介業者屆時辦理勞動契約驗證時,應依台灣政府規定填寫勞、健保費金額,以符合實際收費情形。

  配合基本工資月薪自4月1日起,由之前的18,780元調高至19,047元,隨之連動的勞、健保最低投保金額也配合調整,在修正前的過渡期,對於所有以最低基本工資計薪的本、外勞,所適用的勞、健保投保金額均逕調至19,200元,勞工自付健保費為283元,勞保費為307元,雇主及外勞須負擔較高的保費,新分級表實施後,再由雇主提出申請調回。

  越辦處勞工管理組表示,由於新制即將上路,目前已有部分案件以月投保金額19,047元計算勞、健保費,雖然可能因此造成與實際費用有所落差,但考量大部分仲介都是提前準備文件,修改勢必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且領件也有一定的時間差,因此除非缺件,或有其他文件缺失,將採取彈性的處理方式,不會強制退件。

  由於越南勞動契約中,在勞、健保部分都有載明金額,配合7月1日勞、健保的最低投保金額調整,越辦處近期將發布公告,屆時仲介業者辦理勞動契約驗證,應依規定填寫。

  依月投保薪資19,047元計算,越南勞動契約各項費用的認證標準,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薪資為19,047元,勞工應支付健保費為每月281元,勞保費為每月305元;基本工資調高連帶加班日工資調整,勞工未休日數工資額,一天不得低於635元。至於家庭類勞工薪資未調,仍為15,840元,且沒有勞保問題,只有健保需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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