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摔倒致死 看護判賠368萬
作者: 記者何烱榮╱員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6月15日 上午2:55
盧姓老翁到彰化市彰化基督教醫院接受髖關節置換手術,醫院切膚之愛基金會聘雇張姓男看護24小時陪伴盧翁,不料復健時張男中途離開,害盧翁摔倒變成植物人後去世。盧家求償,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張姓看護應賠償盧家368萬多元,另張姓看護並非基金會受雇人,因此基金會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80歲盧姓老翁因髖關節問題,三年前到彰基接受手術,家人幫他申請24小時看護,彰基切膚之愛基金會調派張男照顧。3月17日上午,張姓看護陪盧翁在病房走道練習走路復健時,中途離開,盧翁不知何故仰倒在地,頭部重擊地面變成植物人,去年6月間去世。
盧家事後提告並請求附帶民事賠償,張姓看護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再判決應賠償盧妻和子女共368萬多元,本案仍可上訴。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8%80%81%E7%BF%81%E6%91%94%E5%80%92%E8%87%B4%E6%AD%BB-%E7%9C%8B%E8%AD%B7%E5%88%A4%E8%B3%A0368%E8%90%AC-185500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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